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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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18-03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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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教学[2018]168号)文件精神,我院特制定评选推荐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 评选对象
评选推荐对象为我校普通大专生及班集体。
二、 评选条件
各系要严格按照《各系部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》(见附件1)的要求,依据如下条件进行评选申报:
1、三好学生评选条件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学习目标明确,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;身心健康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;获得过校级“三好学生”称号。
2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习刻苦,成绩优异;热心承担社会工作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;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;获得过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。
3、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
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;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崇尚科学、反对迷信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;保持良好的宿舍、个人卫生环境;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;获得过校级“先进班集体”称号。
4、学习成绩不优秀、其他方面表现不突出不能参选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班级推荐,系里严格把关。
2、各系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,要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予以公示,接受大家监督。
3、各系要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,认真组织填写《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、优 秀学生干部推荐表》(见附件2)或《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》(见附件3),并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、拟表彰的总名单及电子版报学院学生处,学生处和团委将按照要求审核,学校审定确定推荐表彰名单报省教育厅。逾期按弃权处理。
四、表彰办法
由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,学校分别予以表彰。
五、有关要求
各系要高度重视,严格评选条件,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,确保推荐、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,鼓励他们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。
联 系 人:郭红胜
联系电话:62191700
电子邮箱:695646434@qq.com
附件:1.各系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
2.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
3.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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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 团委
2018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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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 |
附件3 |